关于选派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村任职的通知
各党总支、机关各部门:
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《关于选派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村任职的通知》(甘组通字[2013]61号)文件精神,现就选派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、书记或常务副书记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选派干部职责任务
选派的村组织第一书记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。主要职责是领导村党组织抓好扶贫攻坚和所在村的转化提升工作,领导完成本村重点工程、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,抓班子带队伍。第一书记要帮助、支撑村党组织书记履行好职责。
选派的村党组织书记要按照中央组织部印发《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》(中组发[2009]7号)的有关要求履行职责。
选派的村党组织常务副书记在村党组织书记的领导下开展工作,主要发挥协调、引导和联络作用,重点抓好扶贫攻坚、项目建设、“双联”等工作,协助村党组织书记做好村党组织自身建设。
二、选派干部条件和人选确定
省委组织部为我校下达2名到村任职干部名额,任期3年。选派干部人选要具备5个资格条件:
中共正式党员;大专以上学历;年龄在45岁以下;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;组织重点培养对象,有较大的发展潜力。主要选派正副科级干部和优秀的科员,优先选派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县(处)级后备干部。县(处)级干部自愿到村任职工作的,也可以选派。
各单位在广泛进行思想发动的基础上,采取个人自愿报名、组织推荐的方式确定选派干部人选。所有选派干部于12月中旬前到村任职。
三、选派工作组织领导
选派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村任职,是省委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,是加快扶贫攻坚,推进富民兴陇,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,也是践行群众路线,培养锻炼年轻干部,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有效途径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领导,切实做好选派工作。选派干部在村任职期间不占村干部职数,原单位的工作关系和待遇不变;派出单位和县乡党委要加强对选派干部的日常管理、考核监督、跟踪培养和纪律要求。
《选派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村任职审批表》和《选派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村任职名册》于11月21日前将电子版与纸质版(A4纸)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办公室(办公楼530室)。
附件:1.选派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村任职审批表
党委组织部
2013年11月18日